根據《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<選派科技人才到中小微企業擔任“科技副總”工作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(鄂經信科技〔2020〕73號)總體安排和部署,經研究,同意選派高洵等239人為首批中小微企業“科技副總”人選(具體對接安排見附件)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“科技副總”于2020年7月下旬到崗工作,2022年6月底結束。工作期間,要盡快熟悉企業和基層情況,發揮專業優勢,深化產學研合作,幫助企業開展科技咨詢、技術診斷、產品開發,解決技術難題,促進成果轉化,培養創新人才,推動地方產業高質量發展。
二、派出單位要對“科技副總”原承擔工作進行妥善安排,保證其有足夠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。要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難,強化對口支持,為其發揮作用提供條件保障。
三、接收地方要加強與派出單位的對接協調,做好“科技副總”到崗銜接工作;要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,做好“科技副總”服務企業的承接工作;要明確“科技副總”工作分工,于7月底前將接收企業、“科技副總”及接收地方三方項目合同書報省經信廳備案。
四、接收企業要為“科技副總”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服務保障,積極完善長效合作機制。
五、省經信廳要加強與派出單位和接收地方的聯系,會同派出單位對“科技副總”的工作情況進行年度考核,考核情況及時通報派出單位。
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
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
2020年7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