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湖北省知識產權“三大工程”項目管理辦法(試行)》(鄂知發〔2019〕19號)要求,請各項目實施單位組織開展知識產權“三大工程”2019年度項目結題和2020年度項目中期評估工作,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項目的跟蹤指導和監督,確保項目按期高質量完成。項目實施單位的結題或中期評估報告紙質件(兩份)及電子件于8月31日前報市州知識產權局,市州知識產權局審核后于9月10日前集中報省知識產權局,部屬及省屬本科院校、國有大中型企業的結題或中期評估報告直接報省知識產權局,相關要求及報告模板見附件。
特此通知。
湖北省知識產權局
2021年8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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