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十堰市校企共建研發中心管理辦法》,“十堰市新能源汽車裝備校企共建研發中心”等12家校企共建研發中心通過了專家評估,經研究,擬認定為十堰市校企共建研發中心,現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內,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,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異議。異議材料應注明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。提出異議的單位與個人應對所提異議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負責。對匿名或無具體事實根據的異議,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當要求,不予受理。市科技局對所有反映意見,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查實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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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 2017年擬認定十堰市校企共建研發中心名單
十堰市科學技術局
2017年12月20日
附件: 2017年擬認定十堰市校企共建研發中心名單